因應陸客減少,觀光局今天修正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未來旅行業者得每團提供每2位遊覽車駕駛姓名以落實輪替,高單價購物店不能超過3站。現行陸客來台每日配額有5000人,一般團可申請名額占1/3,優質團可申請名額占2/3,不過,觀光局坦言,陸客來台人數大減後,已經沒有陸客團申請名額超量問題,多數遊覽車出租業者也以一般團規格申請,優質團限制形同虛設,因此決定修正相關規定。

觀光局今天公告廢止「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並修正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12月1日正式生效。觀光局業務組專門委員湯文琦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隨著陸客自由行人數超過團體旅客,過去團客每日5000人名額不再供不應求,過去為了鼓勵高端陸客來台,額外增加名額的高端團也寥寥可數,今年總計只有2團35人來台。

湯文琦說,此次修法就是在一般團和優質團的規定取中間值,舉例來說,過去一般團的購物店數量不得超過全程總夜數,優質團更限制高單價購物店不能超過2站,規定修正後,所有陸客團的高單價購物店都只能安排3站。

住宿部分,過去一般團總行程達5天以上,入住觀光局評鑑的星級旅館的夜數應占總住宿夜數的1/5,未來修法則是全程環島行程者,星級旅館夜數應該占總天數的1/4。她補充,配合一例一休,並且防範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重演,觀光局也要求經營陸客團的遊覽車出租業者應提供2名遊覽車駕駛的姓名資料,整個行程中要更換駕駛防止超時疲勞。

另外,為了讓資訊更加透明化,觀光局也要求旅行業者在接待陸客團時,應將景點及遊覽車出租停留時間清楚載明,讓陸客來台旅遊時能更安全、放心。

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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