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委會今天審查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補教業的立案負責人與旗下員工、教師執行業務或招生時,都必須要透露真實姓名,違者可處罰鍰、嚴重甚至停招或廢止立案。由於先前女作家的自殺案引發各界引發喧然大波,因此目前政府相當重視補教業老師實名制與管理,教委會今天特別審查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桃園數學補習班

對於補教業實名制,立委普遍沒有意見,但是對於長久以來,補教業招牌使用老師的化名,是否需要修改,大部分委員表示招牌屬於公司營業登記,不需要為此更改。根據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補教業的招生、書面契約及利用其場址、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所為的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姓名時,除立案名稱外,都應揭露其真實姓名,且不得有任何隱瞞、虛偽不實的情形。而補教業的負責人與其他任教員工執行業務及對外招生或廣告時亦同。桃園數學補習班
初審通過的條文也明文規定,短期補習班擬聘僱教職員工前,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3個月內核發的經查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陳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聘僱的教職員工為外國人,第一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外國人原護照國開具的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教職員工異動時亦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桃園數學補習班


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短期補習班檢查其設立的條件與程序、退費方式與基準、學生權益保障等法定所應遵行事項的辦理情形,並要求短期補習班提供有關資料或證明文件,短期補習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果補教業違反相關規定,可以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必要時並令其停止招生,或廢止短期補習班立案。全案完成初審,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再經由黨團協商。桃園數學補習班

來源:中央社

arrow
arrow

    lid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